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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仅供参考,投资风险自负,模型及数据力求准确但不保证,历史数据不代表未来收益。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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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加入VIP日期: 2023-12-31
类型:减亏
内容:每股收益-0.19元至-0.1元
原因: 预计2023-01-01至2023-12-31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至-0.1元。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金额为-0.51元。 业绩预告原因说明:(一)在国内消费复苏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略有回升,同时因业务调整成本减少,报告期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及相关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预估计提减值准备约7,00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由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最终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三)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11,000万元,主要影响事项如下: 1、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2020)深国仲裁5326号《裁决书》,就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涉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裁决公司无责,裁决书为终局裁决,公司据此冲回已计提的预计负债11,422.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暨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4号)。 2、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2)粤03民终22109号《民事判决书》,就公司与深圳市民信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所涉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司无责,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据此冲回已计提的预计负债1,4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6号)。 3、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赵红梅、李金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代偿款本金460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号)。
注:年度后标E表示为预测业绩,预测市盈率当前股价与机构盈利预测业绩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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